利用钥匙“时间差”
假房东瞒过十余租客
据沈华交代,从2006年起,他就在网上寻找房源,向房东支付500元左右的看房费,获得房东的钥匙,并让他自行前往看房。趁此机会,他以“王强”的名义,在网上或路边电线杆上发布广告,称有廉价房急于出租。有房客上钩,他便拿出伪造证件,带房客来到谎称是自己产权的房子看房。沈华利用未还钥匙的“时间差”,共骗取了10余名房客66000余元。因在房屋租赁中进行合同诈骗,沈华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。
伪造各种证明“女房东”借中介公司行骗
与沈华不同,王丽行骗则通过房产中介公司。
一天上午,某房产中介工作人员路经国顺东路上的一套住宅门前,发现前一日刚租出去的房子,仍有人在看房。她查看了“女房东”提供的信息,发现房产证系伪造,立即报警。民警和真正的房东赶来后,屋内的“女房东”才不得不承认,她叫王丽,房子是10几天前租来的,提供给中介公司的身份证也是伪造的。
检察机关发现,王丽曾多次化名并使用伪造的身份证、房地产权证,假冒4处房屋产权人,先后骗取6名房客的2.4万余元房租。
因退赔了全部赃款,且有自首情节,王丽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缓刑一年。